30多亩!乐清这几个村有土地征收!看看有你村吗…
乐清这几个村预征收33.39亩地,一起看看有没有你村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因乐清市2024年84号地块(乐清市生活垃圾焚烧二期扩建项目厂外配套工程)建设需要,拟征收上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田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蒲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选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大荆镇蒲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雁荡镇选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田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上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共2.226000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项目规划用地红线图及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及突击养殖等,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及突击养殖等的,不予补偿安置。
四、因征收范围发生变更,原乐征预告〔2025〕57号公告予以废止。
本公告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自张贴次日起算。
特此公告。
附件:
1.用地红线图
2.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大荆镇人民政府、雁荡镇人民政府:62233957
:62233957
联系地址:大荆镇人民政府、雁荡镇人民政府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62578053、62578652
联系地址:乐清市宁康东路98号
乐清市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9日
抄送: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荆镇人民政府、雁荡镇人民政府
1.用地红线图

2.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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