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看看南草垟三期南琨华园配套用房抽签分配公告吧!
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工作总体安排部署,乐清市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组织方)决定组织城中村改造南草垟三期南琨华园(中心区ZX-7e-1地块)配套用房分配活动,现将分配程序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分配活动由组织方组织实施。
二、参与分配人的资格由组织方审定。
三、分配活动地点:乐清市南草垟社区(乐清市百珍东路与旭阳路交叉口西南120米)。
四、安置房分配活动时间安排:
抽签分配时间为:2023年10月27日下午2时。
参与分配人需在分配活动举行日下午13时30分到14时进场(现场如有人排队则延至排队结束),出示居民身份证原件接受工作人员核对。迟到的参与分配人在顺序号抽签开始后不能进场参加分配活动。有资格的参与分配人未参加现场分配活动的,视为放弃本次分配,自愿接受组织方的安置安排。
五、本次分配活动按下列程序进行:
第一步,产生顺序号:按照交款的先后顺序,在主持人叫到参与分配人名字并核对身份后,由参与分配人抽取一个签球,打开签球后,签纸标明的顺序号即为抽中的顺序号。产生顺序号的顺序按照从小到大排列的次序。鉴于顺序签球的数量可能多于参加抽签的人,产生的顺序号可能是不连续的。
第二步,产生配套用房中签人:按照第一步产生顺序号的顺序,主持人宣布抽签开始,当主持人叫到参与分配人名字并核对身份后由参与分配人在抽签箱内抽取签球,打开签球后签纸标注房号的,该参与分配人为该配套用房中签人;打开签球后签纸标注“未中签”的,该参与分配人未中签该配套用房。
第三步:中签的参与分配人当场签署《房号确认单》。
本次分配活动配套用房房源共6套,每套按以上三个步骤进行,分配顺序依次为:南琨华园安置房配套用房1、4幢104室、106室、107室、108室、3幢105室、107室。
抽签过程由浙江省乐清市公证处公证,乐清市城南街道纪工委现场监督。
六、本次分配房源说明:
报名和交款公告配套用房房源15套,其中4套无人报名,其中5套只有一人报名,该5套房直接确认分配给报名人。
七、其他说明:
1.在抽签活动结束后,房屋尾款结算时间将由组织方另行通知。拆迁协议面积不够的村民应将协议面积调剂至满足所抽得房屋实测面积。
2.如未摸得安置房的,安置房建设资金将在分配活动结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所提供的银行卡内,后续听从组织方安排。
3.抽到配套用房的被拆迁人应在活动结束后到跃华大厦5楼519室签订配套用房补充协议书。
八、房源信息、分配活动资料及相关事项请到跃华大厦5楼519室处咨询办理。
九、若客观原因导致本次安置分房活动不能如期举行,组织方将另行公告通知。
十、因要办理相关手续,未收到装修通知的不可入场装修,违者后果自行负责。
十一、本公告由乐清市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地址:乐清市宁康西路337号跃华集团5楼519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