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草垟三期、四期第二轮抽签分配公告
来源:11
12人浏览 0人点赞 发布日期:2023-09-11
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城中村改造工作总体安排部署,乐清市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组织方)决定组织乐清市城中村改造南草垟村Zx-7e-1、Zx-7b地块(南草垟三期南琨华园、四期南珑钰园安置房)第二轮分配活动,现将分配程序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三、分配活动地点:乐清市公证处会议室(乐清市旭阳路6688号总部经济园2幢10楼)。 参与分配人需在分配活动举行日上午9时30分到10时进场(现场如有人排队则延至排队结束),出示居民身份证原件接受工作人员核对。迟到的参与分配人在顺序号抽签开始后不能进场参加分配活动。有资格的参与分配人未参加现场分配活动的,视为放弃本次分配,自愿接受组织方的安置安排。 第一步,产生顺序号:按照交款的先后顺序,在主持人叫到参与分配人名字并核对身份后,由参与分配人抽取一个签球,打开签球后,签纸标明的顺序号即为抽中的顺序号。产生顺序号的顺序按照从小到大排列的次序。鉴于顺序签球的数量可能多于参加抽签的人,产生的顺序号可能是不连续的。 抽到前45个顺序号的参与分配人优先参加下一轮产生房号的抽签(第二步),如其中有人不参加产生房号的抽签的,由后面的顺序号依次递补。 第二步,产生房号:按照第一步产生顺序号的顺序,主持人宣布抽签开始,当主持人叫到参与分配人名字并核对身份后由参与分配人在抽签箱内抽取签球,打开签球后签纸标明的房号即为抽中的房号。 第三步:按照第二步产生的房号,参与分配人当场签署《房号确认单》。 抽签过程由浙江省乐清市公证处公证,乐清市城南街道纪工委现场监督。 1.“168㎡户型”不是指一套安置房的实际测量面积是168㎡,其面积以实测为准,面积误差部分按相关拆迁安置规定处理。 3.在抽签活动结束后,房屋尾款结算时间将由组织方另行通知。拆迁协议面积不够的村民应将协议面积调剂至满足所抽得房屋实测面积。 4.如未摸得安置房的,安置房建设资金将在分配活动结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所提供的银行卡内,后续听从组织方安排。 八、房源信息、分配活动资料及相关事项请到乐清市城南街道城中村改造专项办公室519室处咨询办理。 九、若客观原因导致本次安置分房活动不能如期举行,组织方将另行公告通知。 十、因要办理相关手续,未收到装修通知的不可入场装修,违者后果自行负责。 十一、本公告由乐清市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地址:乐清市宁康西路337号跃华集团5楼519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