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该地将征收土地!看看有没有你家?
来源:房乐清
1190人浏览 50人点赞 发布日期:2023-09-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因乐清市2023年34号地块(乐清市华兴路南段(伯乐西路至盖竹河)一期工程)建设需要,拟征收盖竹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征收范围:
城南街道盖竹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共0.0908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项目规划用地红线图及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因乐清市2023年34号地块(乐清市华兴路南段(伯乐西路至盖竹河)一期工程)建设需要,拟征收盖竹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征收范围:
城南街道盖竹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共0.0908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项目规划用地红线图及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